人民法庭的四季“枫”景——昌乐县人民法院红河法庭“定分止争”工作纪实
地方法治 | 2025-02-10 17:07:17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人间烟火气,最浓在法庭。2024年,昌乐县人民法院红河法庭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升基层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我们一起走进红河法庭,看他们的四季“枫”景。
春“枫”拂来
一起看“最是一年春好处”
春雷响,万物生。2024年惊蛰节气刚过,法庭受理一起土地纠纷案,张某、朱某、李某系同村村民,朱某与张某签订土地使用置换协议,张某将从李某处置换的土地给朱某种植,形成了张某、朱某、李某三方土地使用权相互置换、交叉使用状态。后朱某主张将土地相互换回,经多次协商,在张某不同意换回,2023年秋在张某在置换土地上种植小麦后,被朱某铲除,后张某起诉朱某要求继续耕种该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案件如果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处理,不但涉及李某的利益,并可能要对损失进行评估,耗时长、费用高,而且会影响春耕春种,造成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于是法庭两次到该村与村委会干部一起,向剑拔弩张的张某、朱某讲解法律知识、述说邻里友情、阐明诉讼风险,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自行达成协议,李某收回了土地,由朱某从自家土地划出相应的面积给张某耕种,赔偿铲除小麦的损失,并与村干部一起监督双方将协议内容落实到位。
红河法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农村生产特点,把握农业时令,通过提前介入、快速处理、及时跟进,与村干部共同化解了本起土地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夏“枫”和畅
一起听“稻花香里说丰年”
“虽然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因为是分期付款,不能彻底解决当前企业存在的征信危机……”2024年8月4日凌晨,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向承办法官发微信表达自己的顾虑。
某公司与崔某发生买卖业务,2024年2月,崔某将张某带到某公司,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以公司名义向张某出具20余万的欠条。2024年8月,张某诉至法院主张某公司偿还欠款,并申请财产保全。开庭准备期间,吴某向法庭反映,公司正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保全措施可能导致企业失信,影响正在办理的贷款业务。
企业的征信代表一个企业的市场名誉、资本融资信誉,信誉问题关乎企业的生存发展,企业征信存在不良记录,将会造成企业融资困难、商业合作受限、声誉受损等不良影响。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进行沟通,吴某称根据财务管理只能向崔某支付欠款,张某则坚持要将款项付至自己的账户,双方僵持不下。于是法官提出把崔某纳入调解协商中来,崔某同意了直接向张某支付款项以解决某公司财务管理的建议。协调沟通工作一直持续到深夜,在双方采纳建议后,又就付款时间、数额等逐一落实后,并确定次日到庭调解。但吴某在凌晨又向法官提出了自己的顾虑。第二天张某、吴某及崔某来到法庭,针对吴某的顾虑,组织双方重新进行协商,最终崔某书面同意将款项支付给张某,以双方自行达成协议,张某撤回起诉、解除保全措施的方式结案。同时,法庭为某公司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
红河法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积极回应当事人的关注,努力帮助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并通过出具信用修复证明的方式,避免企业因纠纷产生的“信用危机”造成的征信损害。
秋“枫”徐徐
一起赞“秋天已晴朗,晚日更澄霁”
“我先后六次到法庭,终于调解成功了!多亏了法官的坚持,避免了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王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律师说。
王某与张某系隔墙邻居,2022年6月,张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吵并升级为肢体冲突,导致王某受伤并构成轻伤二级。事件发生后,张某曾多次与王某协商赔偿事宜,均被拒绝。8月,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9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24年8月,王某将张某诉到法院,并申请对误工费、护理费等进行司法鉴定后,在两次质证鉴定材料时,承办法官尝试与进行调解,均遭到双方拒绝。同年9月,在司法鉴定意见做出后,法官多次尝试调解,双方依然坚决不同意。拟制判决书后,考虑到判决可能会使本来就紧张的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在不断的释法明理、阐述判决后果、讲解邻里典故后,才逐步将双方引导到理性解纷的道路上来。又经耐心进行法律释明,最终双方以达成了调解的方式“案结事了”,为双方邻里关系种下了和睦的种子。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本应相互理解、相互帮助,而张某与王某却因几棵小树发生争吵,并造成了严重后果。红河法庭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妥善处理了这起邻里纠纷,营造了和谐融洽的邻里氛围。
冬“枫”雪霁
一起盼“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
秋远去,寒入冬。2024年小雪节气那天上午,从红河镇政府传来消息,有一居民小区因某村委会欠承建方款项,承建方又没有支付供暖设备款,导致该小区186户居民没有供暖,后经多次协商,因某村委会的款项没有到位,纠纷一直未能实质化解,居民反映反应强烈,希望法庭帮助协调解决。经了解,2天后将有持续一周的低温天气,法庭决定马上介入。通过镇政府、法庭多次与各方进行沟通协商,初步形成解决方案,承建方同意某村委会延期付款,但设备方要拿到法律文书后才启动供暖设备。立案后,法庭又与双方进一步协商,在确定了欠款数额、付款时间后,供暖方启动了供暖设备,从法庭“知道”到实现供暖仅用了8个小时。
冬季供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红河法庭以“知道就办”“一办到底”的精神,尽心、尽力、尽快处理了这起涉及民生的纠纷,用实际行动深念“民之所忧”,笃行“民之所盼”。
2024年,红河法庭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刻把握“公正”这一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群众期盼,坚持“如我在诉”的换位意识、“马上就办”“知道就办”的为民情怀,“案结事了”的责任担当,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取得了好的效果。该庭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8.53%,服判息诉率达97.74%。
(通讯员 马金汉 巩传鑫)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