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大作为 潍坊基层法庭巡礼20——临朐县人民法院九山法庭在定分止争中书写司法温度
地方法治 | 2025-05-20 23:32:43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2023年11月,全国法院系统启动了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实践——“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这一活动不仅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与创新,更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潍坊市两级法院聚焦“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生动实践,记录那些在基层一线默默奉献的法官身影,讲述那些用法治力量温暖人心的故事,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庭在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创新探索。筑法治之基,绘和谐之景。让我们共同见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每一步足迹,感受法治中国建设的蓬勃脉动。
小法庭大作为 潍坊基层法庭巡礼20
——临朐县人民法院九山法庭在定分止争中书写司法温度
近年来,临朐县人民法院九山法庭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以调解为抓手,以创新为动力,在纷繁复杂的各类纠纷中寻找利益平衡点,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货款纠纷:在争议中寻找最优解
2024年,一起涉及500余万元的玻璃货款纠纷案摆在了九山法庭承办法官的案头:某玻璃有限公司与某制品公司合作多年,却因100余万元尾款及一批玻璃质量问题对簿公堂。被告某制品公司称原告某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护栏玻璃出现裂纹,不符合相关标准;原告则质疑被告为由拖延支付找的理由,双方僵持不下。
“一判了之容易,但可能引发不良连锁反应。” 承办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该批玻璃已安装于某房地产项目,若启动质量鉴定程序,需大面积拆卸送检,不仅成本高耗时长,还可能引发小区住户对房屋质量的质疑。为此,九山法庭没有机械办案,而是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前后经过三次现场勘验,并组织双方到施工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以“类案示范”为突破口,向双方展示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和社会影响。最终,双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98万元货款,某玻璃有限公司负责质量问题产品的维修更换,并承诺赔偿实际损失。案件履行完毕后,法庭也同步解除保全措施,实现了“企业纾困”与“民生维稳”的双赢。“基层纠纷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司法不能只算‘法律账’,还要算‘社会账’。”承办法官如是说。
保证金风波:延伸服务化解“心结”
葛某、张某、刘某等人合伙承包某工程时,与某金属制品厂产生业务往来,工程结束后,某金属制品厂的货款,葛某等合伙人一直拖欠至今。某金属制品厂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葛某等人了解情况,葛某等人均以工程已结束为由,拒绝支付欠款。法庭依法作出判决后,葛某表示,因故未能到庭陈述,葛某给某金属制品厂的30000元保证金未予抵扣,希望在上诉中解决这一问题。
按常规流程,判决生效后法官无需再介入,但承办法官并未并未以“判决已生效”为由不采纳、不理会,“群众诉求无小事,哪怕判决已下,能调解的仍要尽力。”承办法官主动联系某金属制品厂核实保证金事宜,确认保证金属实后,立即通过微信组织“云端调解”。
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葛某在扣除30000元保证金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欠款。协议达成后,葛某当场履行,纠纷圆满化解。
“本以为要打很久的官司,没想到法官主动帮忙协调,这么快就解决了。”某金属制品厂负责人对法庭高效调解表示满意。葛某等人也坦言:“法官没有因为判决了就‘一判了之’,而是真心实意帮我们解决问题。”
从“坐堂问案”到“如我在诉”
九山法庭的创新实践成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营商环境的“护航者”,这两起案件,便是九山法庭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多元解纷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九山法庭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注重在审判各环节加强调解力度,力求实质性化解矛盾。同时,打破“判决即终点”的思维,对当事人合理诉求持续跟进。“判决不是终点,案结事了才是目标。我们会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承办法官说。
(通讯员 于淼 马云波 范中波)
责任编辑:宋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