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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7个主要交通枢纽停车场前15分钟可免费停车
点睛·16市 | 2024-02-04 21:25:04原创
王健 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停车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方便市民群众停车,2月4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对济南市主要交通枢纽停车场实行短时停车优惠。
通知指出,济南火车站、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济南长途汽车西站七个交通枢纽停车场对各类车辆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含15分钟)的实行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免费时间继续停放车辆的,按入场后累计停放时长计时收费。
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的,要在以上优惠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鲁政发〔2023〕13号文件“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驶离的,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不计入每日2小时免收停车费时间;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超过15分钟的,按入场后累计停放时长计入每日2小时免收停车费时间。每日在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提供首个2小时免费停车时长后,再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直至达到每日的单日最高限价。
通知还鼓励在以上短时停车优惠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停车优惠力度,方便市民群众停车。
各交通枢纽停车场执收单位应在停车场入口等显著位置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和社会各界监督。
该通知自2024年2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大众新闻客户端 王健)
责任编辑:李文智